安利诱惑
发布: 2004-05-31 00:00:00 作者: root 来源:

作 者: 阳海波 时 间: 2004-03-15 21:19:48
可取点:
1、安利精神:安利“进取“与”自强不息的弱势力群体改变弱势的决心与激情”演变一种近痴狂畸形的执着状态。
2、安利产品:安利产品在一定程序上是相对的高科技质量产品。
3、科普体验营销:安利的科学普及精神。有不少靓女朋友告诉我在安利可以学到不少的营养学与美容方面的知识。激励制度:从精神与文化认同的激励,加上具体层次性的奖励提点制度。缩短营销过程,节约营销成本;发展直接消费对象作为产品的营销成员。
偏与诈:
1、诈之一:会议频繁与活动费用的高额收取:一次会议门票上千元,3-13~3-14;在深圳的交流会票价被传言为二千一百元。
若单纯只是为开发市场,激励员工而举行会议,何必收取如此高的活动费用?
2、诈之二:高价产品:安利的产品没有一种不是高浓缩的,也没有一种不是价格高得吓人。牙膏一支34元,1:8的洗涤剂。
若产品价值与价格相符,为什么强烈强调高浓缩,一卖就得让人用上十来个月或多年?
3、诈之三:拉人头与产品试用制:
而且还必须要求试用产品才是安利成员。观看做安利的成员,在试用产品的时候更多的是自己消费产品,试想本来就是停留于生存线上的安利直销人,有几人能消费得起安利的昂贵的营养产品系列和日用品系列,但没有选择,如果你要做安利,你就得用安利。红得是安利,痛得是自己。真正的被人吃了,还得说吃得好,因为自己也想吃人。
3、诈之四:风险的零化宣传:几何极数的财富宣传。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做安利更加,当朋友要求我去做时候,我坚信一个简单的道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第一风险,时间风险,第二风险,存货资金风险,第三风险,会议投入资金风险,第四风险,人际关系风险。在所谓的老师与朋友之中,我看见在客道与激情之中更多的怀疑与猜忌。
存在与合理
合理性之一:弱势群体的成功欲望与对财富的炽热渴望。
合理性之二:人性中黑暗的欺诈欲望。
合理性之三:中国直销管理,传销法制的0度缺陷。
惑之一:法律文件层次太低。
从整体上看,只有已经被废止的《传销管理办法》属于国务院的部门规章,而《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严格的讲,并不属于规章的立法形式。
迷惑之二:传销是投机倒把?
目前,我国打击传销的职责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负责。
但在实践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用《投机倒把行政出发暂行条例》中“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为执法的基础。此投机倒把行为的内容依赖于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认定,但至今都没有一条法律文件将非法传销认定为投机倒把。
如果非法传销涉嫌犯罪,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而对未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非法传销同时涉及诈骗、非法集会等违法行为,就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来打击和惩治。
迷惑之三:法律惩罚措施不完善。
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中并没有″非法传销罪″的法定罪名;就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来看,也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见引文。
合理性之四:中国消费者素质状态。保健消费的盲目性。
感后:
1、我是从事保健品直销的人,我不知道怎样来形容中国的保健市场。时常想得多来,就走到逼近人性的黑暗层面上来。人性中的罪恶与欺诈,高利润的获取。获取这些高利润的不是做直销的普通某一层次业务员,更多的是企业的上层人物。人性中就充斥着欺诈与黑暗让人寒,在利润的驱使下,任何罪恶都可能发生。或者这也是生存游戏规律的残酷性而导致的。从来总是人吃着人,没有吐骨头的还是道貌岸然的。人类财富的不平等与机会的不平等,弱势群体在黑暗中被愚弄,自己逼上黑暗。
2、或者上面说得过火,应该从积极上来说,如果你想真正做好安利,除非你是个比别人更厉害的骗子;如果你只想锻炼一下自己,你可以选择试着去做,但记着,脑袋总是为自己长的,“天上不会掉下馅饼”!